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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2017-10-24 点击次数:1421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内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市属唯一一所综合类高职院校。学院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办学经验。学院新校区位于内江市长江大道教育园区,总面积830亩,规划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982.7万元,固定资产43700万元。新校区的建设和投入使用,使学院办学充满活力。

自举办高职教育以来,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形成了团结奋进、负重自强的学院精神。凝练并实践了“心手相通、学做相融”的教育教学思想;按照“三位合一、四方联动”的办学模式,提出了“立足内江,面向成渝经济区,培养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以高职教育为主,中职教育和继续教育为辅的中高职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办学定位。学院先后获得了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四川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四川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四川省五四红旗团委、四川省特色文化旅游品牌院校等称号。

学院现有七系三部:经济管理系、艺术系、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电子工程系、农业工程系(生物技术系)和基础部、思政部、中专部。设有图书信息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2个教辅部门。共开办39个专业,涵盖了内江市六大支柱产业。

学院招生计划为1450名,其中招收普通高中生计划730名、中职生计划670名、艺术体育特长类计划50人,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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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为准。

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可以选择我院与中德诺浩(北京)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开设的订单班,订单班学生企业需另收取4850元/生/年的项目服务费。

四、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根据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的考生填报上述专业。

(三)掌握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知识考生方可报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除文化考试外,还须参加美术与设计专业技能测试。

(四)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有特长,满足以下任一项条件考生可报考艺术特长类: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者,在乐器、舞蹈、声乐方面考有等级证书者。

(五)在体育运动中的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网球、射击、皮划艇等项目中有特长,满足以下任一项条件考生可报考体育特长类: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者,获得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者。

五、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内江职院 (www.njvtc.cn)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通过网上报名。

(一)每位考生报名时应确定报考类别:在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美术与设计类、艺术体育特长类四项中,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

(二)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在所属报考类别对应专业内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即专业一志愿、专业二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中职类考生在报名时,选择报考中职类别时,只能填报对口大类内相应专业。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选择报考专业。

(三)网上报名截止后,考生报考类别和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六、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二)核准名单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3月24日考试报到审核现场打印、核对、签字);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若考生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其它材料),须带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

4、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的考生,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后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七、考核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各单独招生专业考试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普通高中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3、美术与设计类考生: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4、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一)文化基础综合笔试(总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9:00-11:30

4、试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学院组织考试、阅卷评分。特长类考生统一使用中职类试卷。

5、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

(二)综合素质测试

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对普通高中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美术特长生进行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艺术及体育特长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普通高中类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2、中职类考生: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为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口高职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详见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考核方案》),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

3、美术与设计类考生:技能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色彩、素描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技能(详见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考核方案》),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

4、艺术和体育特长类考生:技能测试根据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面试时主动向考官展示,作为成绩确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2)高中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县(市、区)级以上表彰。

(4)非美术特长类、艺体特长类考生,在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5)中职生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

(6)复员军人证件。

八、录取规则

(一)考生的报名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对普通高中类考生:学校根据普通高中类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对中职类考生:学校根据各对口类别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各对口类别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对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学校根据美术与设计类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通类、中职类分别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对艺术体育类考生:学校根据艺体特长类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在各科类控制线上:生源足够的专业按照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在剩余考生中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足缺额;所剩计划用于专业服从志愿调配的剩余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七)若有类别(中职类按照对口类)实际参考人数不足计划数的120%,则按照参考人数的85%划线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八)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九)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学院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并呈省级主管部门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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