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3、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划定普通类控制线,技能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特长类考生按特长类别划定控制线。
4、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按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仍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5、除以上录取方式外,学院还根据四川省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总体部署,决定在单招总计划的5%以内试点实施以下特殊录取方式:
(1)提前录取
退伍军人考生达所报考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后提前录取。
(2)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免试录取申请,并经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相关专业。
6、由学院招生小组按提前录取(退伍军人)、免试录取、择优录取的录取顺序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7、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