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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继续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高职单招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各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实施好高职单招工作。高职单招是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院校要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加快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增加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考试评价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
各地要将高职单招纳入工作日程,要加强宣传,大力配合,及时将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的相关政策、信息传达至本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考。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经批准,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59所高职院校,2018年将在我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各高职单招院校要结合自身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向社会公布。2018年首次进行单独招生院校的单招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以2017年下达的原始计划为基准,下同)的30%以内,单独招生考试专业不超过6个。尚未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但经教育厅批准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院校,可在试点专业开展单独招生,且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原始招生计划的30%以内。其它院校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的40%至60%。各院校在招生计划上要注重提高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院校2018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公布后原则上不再增加。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三、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自2018年起,我省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18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于2018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所报学校网站,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按学校规定的办法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2018年在川单独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名单
(共59所)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巴中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注:蓝色为2018年高职单招新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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