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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7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经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监审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教务处牵头成立命题面试专家组,全面负责考生文化考试和各类测试。严格按照国家高考程序进行考试、阅卷、面试等各环节工作,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单招工作万无一失。
二、招生原则
1、严格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凡当年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等)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三、2018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暂定)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单位:人) | |||||
中职学生(2选1) | 普高学生 | 艺体特长生 | |||||
文化+技能测试 | 文化+面试 | 文化+面试 | 文化+艺体测试 | ||||
1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制造类 | 54 | 36 | 总计划150人,纳入总计划。 1、美术类美术、书法特长生40人; 2、音乐类声乐、器乐、舞蹈特长生40人; 3、体育类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健美操、体育舞蹈、田径特长生70人) | ||
2 | 数控技术 | 54 | 36 | ||||
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4 | 36 | ||||
4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0 | 40 | ||||
5 | 精密机械技术 | 24 | 16 | ||||
6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8 | 32 | ||||
7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18 | 12 | ||||
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0 | 70 | ||||
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2 | 28 | ||||
10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6 | 14 | ||||
11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电气信息类 | 28 | 12 | |||
1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6 | 24 | ||||
1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0 | 20 | ||||
14 | 铁道供电技术 | 18 | 12 | ||||
15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15 | 15 | ||||
16 | 通信技术 | 20 | 20 | ||||
1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4 | 16 | ||||
18 | 材料工程技术 | 24 | 16 | ||||
19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24 | 16 | ||||
20 | 工程造价 | 建筑类 | 24 | 16 | |||
21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10 | 10 | ||||
2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12 | 18 | ||||
23 | 工业设计 | 12 | 8 | ||||
24 | 园林工程技术 | 10 | 10 | ||||
25 | 铁道工程技术 | 16 | 24 | ||||
26 | 建筑工程技术 | 12 | 8 | ||||
27 | 畜牧兽医 | 生化农林类 | 96 | 24 | |||
28 | 应用化工技术 | 72 | 18 | ||||
29 | 作物生产技术 | 32 | 8 | ||||
30 | 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 | 72 | 18 | ||||
31 | 茶艺与茶叶营销 | 41 | 9 | ||||
32 | 宠物临床诊疗技术 | 56 | 14 | ||||
33 | 食品生物技术 | 12 | 28 | ||||
34 | 酿酒技术 | 24 | 56 | ||||
35 | 财务管理 | 文管类 | 25 | 25 | |||
36 | 商务管理 | 30 | 20 | ||||
37 | 旅游管理 | 28 | 12 | ||||
38 | 市场营销 | 30 | 20 | ||||
39 | 电子商务 | 21 | 49 | ||||
40 | 物流管理 | 20 | 60 | ||||
41 | 物流工程技术 | 0 | 40 | ||||
42 | 文秘 | 18 | 12 | ||||
43 | 人力资源管理 | 18 | 12 | ||||
合计 | 2200 | ||||||
备注:
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技能测试使用媒体艺术设计测试大纲。
2、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为准。
四、招生对象
参加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五、报名方式及参考携带材料
1、2018年3月3日8:00—15日18:00,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四川省考试院单独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2、考生到校参加考试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
六、志愿填报:
普高类考生:可在43个专业中按要求填报5个专业。
对口类考生:①参加面试考生:可在43个专业中按要求填报5个专业;②参加技能测试考生:可在同一技能测试专业大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生化农林类、文管类)中填报5个专业。
参加艺体测试考生(包括普高和对口类考生):可在43个专业中按要求填报5个专业。
七、考核办法
考试项目 | 文化考试 | 面试 | 技能测试 | 艺体特长测试 |
时间 | 2018年3月31日9:00-11:30 | 2018年3月31日 13:00-18:00 | 2018年3月31日 13:00-18:00 | 2018年3月31日 13:00-18:00 |
总分 | 300 | 200 | 230 | 200 |
(一)文化考试(卷面总分300分)
1、形式:闭卷、笔试。
2、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通高中类试卷和中职类试卷,学院自行组织阅卷评分。
3、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命题依据四川省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对口高职考试大纲。
(二)面试(总分200分)
1、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
2、面试侧重于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现场抽题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能力及职业倾向等。
(三)技能测试(总分230分)
1、学院组织专家对技能测试专业进行测试。
2、技能测试依据我院向社会公布的《2018年单独招生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生化农林类、文管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技能测试大纲》,大纲同招生章程在学院官网同步挂网公布。
(四)艺体特长测试(总分200分)
1、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面试侧重于艺体特长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特长水平。
2、艺体特长测试依据为我院向社会公布的《2018年单独招生艺体特长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测试大纲》。考生自备服装、道具、乐器、伴奏带、美术画具等,学院提供体育类测试需用的球类器材。
(五)加分项目
1、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技能大赛获奖加分,由考生所在学校对获奖证书出具获奖证明并签字盖章,3月30日到校资格审查当天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获奖证明,在指定窗口根据等级进行加分登记。
2、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艺术体育类比赛的普高、中职毕业生,可申请艺体获奖加分,由考生所在学校对获奖证书出具获奖证明并签字盖章,3月30日到校资格审查当天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获奖证明,在指定窗口根据等级进行加分登记。
奖项 | 加 分 | 说明 |
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 20分 | 1、设有特等奖的比赛,按照一等奖认定加分分值; 2、设有优秀奖的比赛,按照三等奖认定加分分值; 3、同一考生加分认定取最高项,不重复加分。 4、个人名次前六名和集体前三名按三等对应加分。 |
市级一等奖(1、2名)/省级三等奖 | 15分 | |
市级二等奖(3、4名) | 10分 | |
市级三等奖(5、6名) | 5分 |
(六)免试入学办理: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77号)文件精神办理。
八、录取办法
1、考生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录取比例按照参考人数比例划分后向中职类倾斜5个百分点来划分录取人数,原则上中职考生录取人数比例不低于50%,总体录取比例额不高于85%。
3、普高类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普高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分50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200分)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中职类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中职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分50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200分,或者文化考试成绩270分(按90%折合)+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 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参加文化考试+艺体特长测试考生的录取办法:
参加艺体测试成绩达170分及以上者,按照考生总分50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艺体测试成绩200分),从高分到低分完成各个小类录取计划后,其余考生按类别进入普高和中职考生序列进行排序备录取。若艺体考生艺体素质能力达标者少于计划,招生计划可以不录满或不予录取。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各专业录取人数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人数录满专业剩余学生依次参考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7、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所有考生默认为服从调剂录取,如若放弃录取,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免试入学考生按学校初审合格人数预留计划,待免试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完成后,符合条件考生按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九、相关规定
1、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待遇。
2、按教育部和省考试院相关政策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3、通过单独招生技能测试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只能在技能测试大类专业中按学院统一要求申请调整专业。
4、如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5、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时间安排
(1)2018年3月3上午8:00~15日18:00,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sceea.cn上进行单独招生院校志愿报名,学校志愿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
(2)2018年3月19日上午8:00~25日18:00,考生登录我院官网“招生就业”版块进行专业选择,并网上缴纳单招考试费130元/人。未按时缴费考生视为放弃参考资格。注:收费标准执行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
(3)2018年3月27日8:00~29日18:00考生登录我院官网“招生就业”版块自行打印准考证。
(4)2018年3月30日10:00~16:00,所有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学院审查盖章,下午16:30考生凭有效准考证考前试座。有加分项目考生在指定地点完成验收手续。
(5)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3:00~18:00面试、技能测试及艺体特长测试。
(6)2018年4月3~4日,考生在学院网站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4月4日上午9:00~12:00前到招就处填写查分登记表,由学院汇总后组织相关部门统一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7)2018年4月6日上午8:00~12日18:00前,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段办理放弃录取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8)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十二、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为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宜宾市西郊新村74号
邮政编码:644003
招生咨询电话:0831-8275466、8274290、8274690
纪检监督电话:0831-8274328
传真:0831-8275466
学院网址:http://www.yb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