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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2018-08-10 点击次数:2195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18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四川省财政厅,专科层次,院校招生代码为:5184
二、学院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邮政编码:610101。
三、招生范围及条件
学院面向四川省内招生。报考我院的考生应为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高考报名,同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财经商贸类中职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
2018年四川省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阶段一:2018年3月3日8:00~3月15日18:00,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时间要求登录省教育考试院(www.sceea.cn)填报学校志愿。
阶段二:2018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官网(www.scpcfe.cn),进入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及报名确认,网上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后,须打印《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完成报名确认。
五、招生专业            
(一)普通高中类:税务、金融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移动商务、会计信息管理、电子商务。
(二)中职类:投资与理财、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移动商务、会计信息管理。
(三)志愿设置: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相应类别中的3个专业。
六、考试办法
(一)普通高中类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方法。
文化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9:00-11:30,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为3月31日下午进行。
1.文化考试
(1)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卷考;
(3)考试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4)考试内容:普通高中类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满分300分;
(5)考试时间:150分钟。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试题由学院统一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机考;
(3)考试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4)考试内容(以《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职业适应性考试大纲》为依据):考核内容为: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职业适应能力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5)考试时间:60分钟。
(二)中职类: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技能考核包括“应知部分”和“应会部分”。文化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9:00-11:30,技能考核时间为3月31日下午进行。
1.文化考试
(1)试卷由省统一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卷考;
(3)考试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4)考试内容:普通高中类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满分300分;
(5)考试时间:150分钟。
2.技能考核
(1)试题由学院统一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机考;
(3)考试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4)考试内容(以《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财经商贸类职业技能考试大纲》和中职教材为依据):
财经商贸类: 应知部分(200分):《基础会计》(100分)、《市场营销》(60分)、《经济法律法规》(40分);应会部分(150分):《基础会计》技能(100分)、《市场营销》技能(50分)。满分350分;
(5)考试时间:150分钟。
七、考试成绩测算办法
(一)普通高中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中职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占40% + 技能考核成绩60%。
八、录取规则
(一)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 “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录取考生。
(二)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录取人数不超过参考人数的85%。
(三)录取按照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不予录取。
(四)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普通高中类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中职类依据技能考核总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技能考核总分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汉族考生加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汉族考生加5分。
(六)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www.scpcfe.cn),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七)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享有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样的权利,不能再参加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八)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我院外语以英语安排教学。
(九)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十)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十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免试入学
在中职学习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单招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审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单招报名截止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我院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单招考试。
十、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对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奖、贷、助措施
学院建立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实施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就业资助金、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每位学生顺利入学。
十二、学历证书颁发
修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文凭。
十三、收费标准
按四川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学费37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十四、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我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受理家长和考生的申诉。申诉电话:028-84642073
十五、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电话:028-84642024(兼传真)、84642070、18080897182
学院网站:http://www.scpcf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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