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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时间:2017-10-17 点击次数:1281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积极探索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推进有利于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办法,引导普高和中职毕业生到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以满足不同智能优势和潜质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7年我院将继续面向全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招生录取小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2、文化考试小组:负责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承担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运送、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以及阅卷、评分、汇总考试成绩等。

3、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负责各专业考生的面试和技能测试。包括题目设计、考核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考试成绩统计。

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报名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5、纪检监察小组:负责试卷安全、招生宣传及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督促建立和运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安全、有序、稳妥。

二、单独招生原则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

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单独招生各专业计划、招生对象及技能测试办法、文化考试折算比例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招生对象及技能测试办法

文化考试折算比例

护理

800(其中普高计划400,中职计划400)

 

一类:中职阶段学习护理专业的考生。

 

 

 

 

 

 

 

 

二类: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阶段非护理专业考生。

 

一类技能测试:
(1)专业理论考试(30%):笔试,内容参照《2017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内容,满分为100分。(2)面试(70%):护理专业相关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二类技能测试: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应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语文30%

数学30%

英语40%

护理(涉外护理)

医学美容技术

健康管理



社会体育

300(其中普高计划150,中职计划150)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考生。

技能测试:通过五十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肺活量等的测试对考生进行身体协调性、节奏感、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语文40%

数学30%

英语30%

健身指导与管理



体育艺术表演



体育运营与管理

人物形象设计

800

(其中普高计划400,中职计划400)

 

一类:中职阶段学习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的考生。

 

 

二类: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阶段非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考生。

一类技能测试:化妆基础技能、现场指定发型制作,满分100分。考生需要自带化妆、发型、发包及工具材料。二类技能测试: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语文40%

数学30%

英语30%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一类:中职阶段学习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的考生。

 

 

二类: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非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考生。


一类技能测试:服装制版制作,满分100分。
考生需自带铅笔、直尺、比例尺等工具。

二类技能测试:以作图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同时对考生的艺术基础修养、职业适应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考生需自带绘画工具,满分100分

环境艺术设计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专业考生。

技能测试:以作图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同时对考生的艺术基础修养、职业适应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考生需自带绘画工具,满分100分。

室内艺术设计

家具设计与制造

建筑设计

建筑室内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制作)

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创意与策划)

软件技术

国际贸易实务

800(其中普高计划400,中职计划400)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专业考生。


技能测试:以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语文30%

数学40%

英语30%

国际商务(跨境电子商务)

财务管理

工程造价

工商企业管理



会计

会展策划与管理

建设工程管理

连锁经营管理


社区管理与服务

市场营销

投资与理财

旅游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商务英语

100(其中普高计划50,中职计划50)

普通高中各科类考生;中职学校各类别专业考生

技能测试:从英文阅读、听力、对话、理解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语文30%

数学30%

英语40%

 

说明: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为准。

四、招生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 2017年我院单独招生只招收四川省考生。

(二) 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三)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1月15日起,考生可通过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官网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每位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和专业是否服从调配志愿。申请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加分项目和等级。

(三)考生报名信息须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四)考生在网上完成报名信息后需进行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五)完成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3月22日-3月24日期间登录我院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核办法

(一) 文化考试

1、全体考生参加。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同策路3号)。

4、考试时间:150分钟。

5、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合卷,分普高类、中职类两套试题,试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各专业各科目折算比例详见本方案第三点。

6、文化考试成绩折算满分合计为100分。

(二) 专业技能测试

1、各专业技能测试办法详见本方案第三点。

2、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加分政策

1、等级证书:中级或同等级别加5分,高级或同等级别加10分;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乐器、舞蹈”九级加5分,十级及以上加1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0分;

2、获奖(荣誉)证书:区/县级加5分,地市级10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

3、上述两种类型可累计加分,但加分总值不得超过20分。

4、考生有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类专利证书等,在3月24日到学院指定地点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经审验符合条件的,方可享受相对应的加分或免试政策),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八、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凭获奖证书经学院审核,可免试入学。

九、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时间

科目

2017年3月25日

9:00-11:30

文化考试

2017年3月25日

14:00-17:00

专业技能测试

十、录取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二)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考试折算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加分成绩直接相加计算总分。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普高和中职两类考生的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某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随后学院即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缴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查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时间安排;

(一) 2017年1月15日(8:00)至3月14日(24:00前),考生可在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官网单招报名系统上报名并完成网上缴费。

(二) 2017年3月22日至24日,考生登录我院单招报名系统查询信息审核结果并打印准考证。

(三) 2017年3月24日(周五),考生到学院现场办理加分审核及熟悉考场。

(四) 2017年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4:00~17:00专业技能测试。

(五)2017年4月1日~4月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本人可查询考试成绩,期间拟录取考生可提出放弃录取申请,逾期不受理。

(六)4月12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随后学院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其它事宜

(一) 被学院单招录取的新生,与参加统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样待遇,考生被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

(二) 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至四川省当年统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使用。

(三) 考生来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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